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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相关手续办理

1、外籍人员住宿登记

    所有到校的外籍人员,包括长、短期语言专家,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课教师,长、短期留学生,合作交流、参加学术会议来访人员,需在到校后24小时内,到外事处填写的《外籍人员住宿登记表》,由外事处外专管理人员带领到学校所辖区的胜利派出所办理《外籍人员居住备案表》并录入《境外居留人员基本信息》;

2、健康证明

外教入境后,携带外教本人持护照去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更换健康检查材料,更换费用60元;若健康检查材料不全需补作体检,全套检查费用363元;三个工作日后去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3、专家证办理

1)登陆外国专家局来华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外国专家证申请表》,等待网上初审。

2)初审过后,携带纸质《外国专家证申请表》及公函、外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护照、境外体检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黑龙江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专家证》。

3)携带家属及子女的人员一并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家属证》

4、外籍人员居留许可的办理、延期或注销

1)由聘用单位行公文函《绥化学院关于为外籍教师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的函》;

2)外教本人填写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教两张二寸照片、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护照首页、签证页、入境章、体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绥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相应地外国人居留许可;

3)居留许可到期后继续在我校留任工作的外籍人员,本人携带上述相同材料及公函办理居留许可延期;

5、聘期结束后相关手续办理

1)外籍专家聘期结束后,需在外籍人员离校的两个工作日内,持《外籍人员居住备案表》前往派出所办理外籍人员居住注销手续。

2)外籍专家在完成聘期教学工作,离校的十个工作日内持专家证原件和《专家证注销函》前往黑龙江省外国专家局办理专家证注销手续。

3)如提前离华的外籍教师,需要同时办理专家证及外籍人居留许可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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