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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办工作职责

 

1.负责拟建立校际交流合作的国外、境外大学和机构的资质审查。  

2.负责与我校拟建立校际交流关系的大学和机构的协议起草、签约活动安排。  

3.与校内有关部门(院系)完成推荐、接受交换教师和学生工作。    

5.为我校师生提供因公出国指导签证手续办理。  

6.举办出国人员各类培训和行前培训安排工作。  

7.协调安排学校领导、教师的国际交流与访学等涉外活动。  

8.积极推动各院系与国外境外的合作办学、合作项目。  

9.负责省内外高校的国际交流合作事务的沟通、联系合作事项。  

10.具体负责外籍教师、外教公寓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印信、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12.具体负责外事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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